400-023-0528
单位概况

 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为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管理的副厅级(参公)事业单位,是西藏自治区唯一的省级综合档案馆。它是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、推动学术研究、提升社会文化水平的重要公共文化服务部门。


基本情况如下:


1、机构名称:西藏自治区档案馆


2、地址:西藏拉萨市城关区鲁定中路12号


3、历史沿革:1975年,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档案馆挂一个牌子,两个单位一套人马。1981年,局、馆分家,建立自治区历史档案馆。1987年自治区历史档案馆更名为自治区档案馆。1994年7月7日,馆、局合并,建成并列的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档案馆,一套人马,两块牌子。


4、下设机构:翻译研究室、现代档案处、历史档案处、办公室、业务指导处、保护技术处。


5、人员情况:全馆共编制72人,现有72人,其中有15名汉族、1名回族,其余均为藏族。有高级职称7人,其中正高 2人,副高5人、中级职称15人,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名。另外还常年聘请有原在旧政府供过职的藏族知识分子20名为顾问或特邀研究员。


6、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:该馆主要是在管理、抢救、保护历史、现实、政治、经济、科技等方面馆藏西藏历史档案的同时,积极整理、研究和开发利用馆藏档案信息资源。。


7、主要负责人:馆长卓嘎。